我国海商法一共规定了哪几种船舶优先权呢?
1、船舶优先权是物权还是债权船舶优先权不是物权,其属于债权。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海商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船舶优先权是什么权利是指特定海事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债务、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时,以船舶为标的的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海商法赋予海事债权人的一项专项特权。
3、【答案】:我国《海商法》第十四章第268条至第276条对海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作了明确的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1) 对于海事合同争议,适用意思自治原则来确定其准据法;当事人未作选择的,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其准据法。(2)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法律全文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自收到征求意见的材料之日起满三十日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该港口布局规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认为不符合全国港口布局规划的,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的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修改意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修改意见有异议的,报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章规定了港口经营的相关条款,强调了经营许可和管理原则。首先,港口经营需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行许可审批。(第二十二条)取得经营许可的要求包括固定的经营场所、适应的设施和专业人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第五章主要规定了港口及相关设施的法律责任。以下是部分条款的概述: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建设或使用港口设施的,由县级以上政府或港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将申请法院强制拆除违法设施,罚款最高可达五万元。审批部门对违规项目批准的,相关人员会受到行政处分。
按照本法第34条第一款的规定,船舶进出港口,应当依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现行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包括《海上交通安全法》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